本报讯 (记者 刘洋 通信员 谭刚强)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东谈主民法院审结一谈庇荫、覆盖造孽所得案,被告东谈主廖某因收购他东谈主监犯捕捞的水居品并转卖谋利,犯庇荫、覆盖造孽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2.5万元。
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廖某在重庆市合川区某镇缱绻“××鲜嫩鱼”门市时分,为赢得监犯利益,明知邹某等东谈主(均另案经管)销售的水居品系在禁捕水域监犯捕捞而来,仍屡次进行收购,并转售至重庆市巴南区、北碚区、合川区等地的餐馆,共赢利7980.55元。
2022年5月31日,佛山调查公司廖某被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民警握获,到案后实在供述了上述造孽事实。另查明,邹某等东谈主先后屡次去往明确规章属于禁捕水域的涪江河段,使用属于禁用渔具的三重刺网和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监犯捕捞水居品。
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东谈主廖某为赢得监犯利益,明知水居品是在长江流域重心水域监犯捕捞而来仍弥远收购、贩卖,情节严重。被告东谈主廖某到案后实在供述我方的罪恶,不错从轻处罚。玄虚琢磨被告东谈主的造孽事实、社会危害进度等,法院遂照章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佛山调查公司,被告东谈主廖某提议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保管原判。该案判决现已见效。